知恒动态

知恒动态 | 娱乐法律行业资讯 2026年7月刊

一

国家电影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电影院多样化经营新规

2026年7月3日,国家电影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影院多样化经营 繁荣发展电影院文化的通知》(国影发〔2026〕5号,落款日期2026年6月17日)。

内容摘要:通知围绕打造“观影+社交+娱乐+消费”综合性文化体验空间,从鼓励多元业态融合、强化品牌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组织保障四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支持电影院引入高品质餐饮、文创零售、AI 智能体、电玩游戏、卡拉 OK 等业态;鼓励开发电影衍生品、IP 联名食品、数字藏品等文创产品;支持“一店一策”打造艺术电影院、科技电影院、社区电影院等品牌形态;鼓励行业协会建立星级评价体系并依法依规开展星级评定。

在组织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电影院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同时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票房偷漏瞒报、盗录盗播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影视娱乐产业而言,电影院业态创新过程中涉及的 IP 授权、广告经营、数字藏品发行、跨界品牌合作等环节均需同步关注著作权许可、广告合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

来源:国家电影局

二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6年度第九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体育赛事节目、院线电影)

2026年7月3日,国家版权局按照《关于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公布2026年度第九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体育赛事节目、院线电影)。

内容摘要:根据国家版权局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商对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应采取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名单内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名单内作品,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加快处理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未经授权传播预警作品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预警名单制度是国家版权局“先行保护、精准打击”版权监管思路的重要抓手,对院线电影及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人而言,进入预警名单意味着获得更高优先级的行政保护;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影视、体育版权方提供维权服务时,可结合预警名单申报机制,为重点作品争取更高效的行政保护通道。

来源:国家版权局

三

国家版权局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6年7月1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就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

内容摘要: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与版权相关国际条约衔接,适应版权管理工作新的实践需求,征求意见稿共49条,对娱乐法律行业具有多方面直接影响:在作品类型定义上,首次以条例形式明确“视听作品”涵盖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综艺节目等类型;在表演者权方面,明确电影、电视剧作品中表演的权利由制作者享有,但表演者保留表明身份及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并有权按合同获得报酬;在委托作品、职务作品方面,细化了权属归属及使用范围的默认规则,并新增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许可第三人使用所获报酬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的规则;在技术措施保护方面,新增避开技术措施的合法情形及豁免范围。

娱乐法律从业者应密切关注意见反馈期内条款的可操作性,并就视听作品定义扩展、表演者权利边界、委托创作合同条款设计等问题,结合影视、游戏、网络文学等客户的实际需求提出反馈意见。

来源:国家版权局

四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6年度第十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电视剧)

2026年7月27日,国家版权局按照相关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公布2026年度第十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电视剧)。

内容摘要:本批预警名单聚焦电视剧领域,延续国家版权局“分批发布、动态更新”的重点作品保护机制。相关网络服务商须对名单内电视剧作品采取过滤、删除、断链等保护措施,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应加强属地平台监测。

该机制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期开展的电视剧侵权传播集中治理工作、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剑网2026”专项行动(详见本刊6月刊)相互衔接,形成对电视剧版权的多层次保护网络。对电视剧出品方、发行平台而言,主动申报重点作品进入预警名单,是应对短视频切条、盗版网站搬运等常见侵权形态的有效行政手段之一。

来源:国家版权局

五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7月全国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208部

2026年7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2026年7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的通知,当月全国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剧目共208部。

内容摘要:具体构成上,电视剧43部,占比20.7%;网络剧165部,其中中剧33部(占比15.8%)、短剧集18部(占比8.7%)、季播剧10部(占比4.8%)、网络故事片104部(占比50%),网络故事片及短剧集合计占比近六成,显示网络端轻量化、短周期内容仍是备案主力。

对比6月197部的备案总量,7月备案数量环比增长约5.6%。备案公示制度是电视剧、网络剧内容合规的前置关口,制作机构须在开机前完成剧本备案、立项公示等程序,未按规定备案即制作、播出的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影视制作公司提供项目合规服务时,应重点关注备案剧目的题材类型与投资额度是否与实际拍摄内容一致、跨类型(如网络故事片与网络剧)备案身份认定标准,以及备案信息变更(如更名、换角、题材调整)的合规申报流程,避免因备案瑕疵导致后续发行许可受阻。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六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评审结果,37部作品获扶持

2026年7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评审结果的通知,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37部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予以扶持公示。

内容摘要:该工程覆盖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含播客)、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多种作品类型,要求参评作品须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在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完成首播。

通知要求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就公示内容向所辖单位通报,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于2026年8月3日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反映。该扶持工程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动网络视听内容繁荣发展、落实精品创作导向的重要抓手,获扶持作品在后续宣传推广、平台推荐位等方面通常享有政策倾斜。

对娱乐法律从业者而言,协助内容制作方申报此类扶持项目时,应重点核查作品原创性及完整著作权链条的合规留痕,以应对异议期内的权属争议风险。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视听媒体内容生产的网络通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7月2日至7月1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视听媒体内容生产的网络通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异议。

内容摘要:该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属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的既定环节,旨在为视听媒体内容的网络化生产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及行业主体如有异议,须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随着 AI 生成内容、云端协同制作等新型视听内容生产方式的普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将直接影响内容生产企业的设备采购、系统对接及交付验收等合规安排。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影视制作、网络视听企业提供技术合作协议、内容交付验收条款审查等服务时,可将相关行业标准作为技术验收基准的参考依据。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八

快手发布《关于违规微短剧的治理公告(2026年7月)》

2026年7月14日,快手黑板报发布关于违规微短剧的治理公告,通报近期平台累计下架违规微短剧七百余部,并处置一批违规账号。

内容摘要:公告显示,快手将持续加大微短剧审核及巡查力度,重点打击片名及内容含有色情暴力、猎奇恶俗等不良导向的剧目,从严治理存在成人化、娱乐化、工具化倾向的儿童类微短剧,并坚决抵制违规剧目通过“改名换马甲”方式规避监管、重新传播的行为。

该公告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行业自律栏目转载发布,是继7月1日 AI 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正式实施后,平台方落实微短剧内容合规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据行业观察,抖音同期也发布团播治理公告,披露2026年以来已对3万人次采取限制收益提现、关闭礼物功能等处置措施,回收4025个账号直播权限,清退34家违规公会,重点打击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团播、诱导打赏及低俗内容等行为。

平台自律治理与政府监管的衔接日益紧密,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微短剧制作方、MCN 机构及主播个人提供合规咨询时,应同步关注平台内容审核标准与监管部门规章的双重合规要求,尤其需重视涉未成年人内容、低俗内容及违规规避审核(如“换马甲”)行为的合规红线。

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九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2026年7月15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内容摘要:该办法于2026年4月10日由五部门联合公布,专门规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向境内公众提供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的持续性情感互动服务(不含智能客服、知识问答、工作助手等不涉及持续性情感互动的场景)。

办法确立发展与安全并重、分类分级监管的治理原则,明确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生成危害国家安全、诱导自残自杀、套取隐私信息、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诱导用户情感依赖或沉迷等六类内容,并规定了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保护及安全风险处置等合规义务。

在干预提醒方面,要求服务提供者对出现极端情绪或明确自残自杀意向的用户及时干预并联络监护人或紧急联系人,对连续使用超过2小时的用户以弹窗等方式提醒注意时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向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或处理其个人信息须取得监护人同意,并须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监护人屏蔽特定角色和限制充值消费。

办法同时明确了安全评估触发情形(如注册用户超100万或月活超10万)及算法备案要求。对娱乐法律行业而言,虚拟偶像、AI 陪伴产品、数字人直播、AI 聊天角色扮演类应用的运营方均须完成合规整改,尤其应关注未成年人虚拟亲密关系服务的红线、用户交互数据的第三方提供限制,以及情感操纵类内容的合规边界。

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十

腾讯游戏发布“2026年暑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

2026年7月3日,腾讯游戏正式发布“2026年暑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在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防沉迷规则基础上,首次引入“AI 双引擎防沉迷”新模式,从游戏内、游戏外同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内容摘要:根据现行防沉迷规则,未成年人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20:00至21:00登录游戏,本次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依托 AI 技术,通过分析账号异常行为特征(如设备切换、充值频率、操作习惯等)识别疑似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的情形,并触发人脸识别二次验证,以应对“租号”“买号”等规避监管手段;游戏外,腾讯成长守护平台升级为 AI 版本,接入腾讯混元与 DeepSeek 双模型,家长可通过自然语言对话完成账号查询与管控,并可拨打成长守护热线获得人工服务。

该专项行动是游戏企业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自律实践,也是游戏版号审批及日常监管中未成年人保护合规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娱乐法律从业者在协助游戏企业办理版号申报、上线审核或应对监管约谈时,应重点核实企业防沉迷系统的实名认证覆盖率、异常账号识别机制的技术有效性,以及监护人申诉、退费机制的规范化程度,降低因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到位引发的行政处罚及诉讼风险。

来源:腾讯新闻、新浪财经

十一

国家新闻出版署:7月197款游戏版号获批,年内累计发放1147个

2026年7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2026年7月份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本批共193款国产网络游戏获批(另有进口网络游戏4款,合计197款),网易《梦幻西游:再续前缘》、灵游坊《影之刃零》等产品在列。

内容摘要:本批版号审批时间为7月22日,较上月171个增加26个,游戏版号发放继续保持每月一次的常态化节奏;据统计,今年以来国家新闻出版署已累计发放游戏版号1147个,其中国产网络游戏1110款、进口网络游戏37款。

从公示信息看,本批获批产品出版单位、运营单位及批复文号均逐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版号常态化发放向市场释放游戏产业监管环境持续稳定的信号,为游戏企业投融资、项目立项及 IP 授权合作提供了较为明确的合规预期。

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游戏企业提供上线合规服务时,仍需结合版号审批范围、《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未成年人保护、内容审核等配套规定,做好全流程合规审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十二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税案件,最高被追缴超630万元

2026年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集中公布山东、浙江、四川、辽宁等地税务机关查处的7起网红、网店偷逃税案件,涉案网络主播、网店经营者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乃至“逃逸式”注销等方式偷逃税款,合计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超1330万元。

内容摘要: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的600万粉丝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涉案金额达313.45万元;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的网络主播汪一芳,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服装销售及医疗美容引流收入,少缴税费108.55万元,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85.37万元;聊城一网店经营者以“逃逸式”注销方式隐匿经营收入2.07亿元,少缴税费544.72万元,系本批案件中金额最高者。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均属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平台企业应依法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

此次集中曝光延续了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比对平台交易流水精准锁定“高流量、低申报”主播的监管思路,对经纪公司、MCN 机构及网络主播个人的税务合规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私账收款”等传统避税操作已无生存空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十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家三口660余万元直播打赏虚假诉讼案,驳回全部退款诉求

2026年7月29日,据光明网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一家三口以“未成年子女擅自打赏”为由起诉短视频平台要求退还660余万元充值打赏款的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真相后,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内容摘要:该案系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高的涉网未成年人消费案件。17岁的原告在母亲陪同下起诉称,其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号注册3个账号,累计充值打赏31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协助调查,账号数量增至4个,金额上升至660余万元),母亲对此并不知情,主张该行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的无效行为,要求平台全额退款。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账号大量评论内容与成年人生活场景相关,充值时间多集中于夜间,且原告父母曾20余次通过人脸识别解除平台消费限制,与主播连麦互动中亦有原告母亲参与的录音记录;法院据此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充值打赏行为均为其本人在监护人不知情情况下实施,即便存在少量本人打赏行为,监护人的默示同意亦使相关网络服务合同有效,据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提示,若家长明知充值行为系自身或家庭共同所为,仍试图借未成年人身份追回款项,构成恶意虚假诉讼的,不仅将被法院训诫、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本案对娱乐法律行业具有双重警示意义:一方面,直播平台在证明打赏行为主体身份时,应完善账号实名认证、大额消费预警及行为轨迹留存机制,以便在诉讼中充分举证;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退款”机制不应被滥用为家庭规避正常消费责任的工具,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重点审查账号使用轨迹、消费习惯及是否与未成年人认知行为特征相符等证据。

来源:光明网

十四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2026年上半年全国演出市场发展简报

2026年7月24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全国演出市场发展简报,据其票务信息采集平台监测和测算分析,2026年上半年全国营业性演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场次32.43万场,同比增长1.96%;票房收入304.08亿元,同比增长9.41%;观众人数9881.18万人次,同比增长5.28%。

内容摘要:简报显示,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上半年场次0.13万场,同比增长13.06%;票房收入171.11亿元,同比增长17.70%;观众人数2328.28万人次,同比增长20.37%,市场热度持续攀升。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燕介绍,演唱会场均可售票数量同比提升11%,大型音乐节市场运营正从“拼流量”向“拼体验”转变,更侧重品牌价值提升与细分受众运营;今年上半年全国铁路开行歌迷专列上百列,演出与文旅、交通等产业跨界合作日趋频繁。

舞台艺术方面,原创舞剧、经典话剧、精品戏曲等剧场类演出活跃,知名 IP 持续向二三线城市下沉,多部地方戏跨省“出圈”。演出市场持续扩容的同时,票务实名制、防黄牛机制、大型活动安全生产及退票机制等监管要求随之趋严。

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演出主办方、票务平台提供合规服务时,应关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票务销售信息公示义务、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备案,以及票房分账、保底协议等商业条款的合规设计,把握演出市场扩容背景下的合规与商业机遇。

来源:新华网

十五

央视网:2026年度中国电影票房已突破200亿元,暑期档多部新片集中上映

2026年7月20日,央视网消息,据网络平台数据,截至7月19日下午1时45分,2026年度中国电影票房(含预售)已突破200亿元,《飞驰人生3》《给阿嬷的情书》《镖人:风起大漠》暂列年度票房前三名,随着暑期档多部新片集中上映,电影市场迎来新一轮观影热潮。

内容摘要:报道指出2026年中国电影呈现三个新变化:一是内容供给侧类型均衡,商业喜剧、现实题材、悬疑动作等多类型影片并存;二是国风动画强势崛起,暑期档十余部国产国风动画集中上映,成为稳定票房大盘的中坚力量;三是政策赋能业态革新,各地依托国家电影局推动电影院多样化经营的相关政策(详见本刊“电影院多样化经营新规”一条),影院增设文创展厅、主题打卡区、轻食咖啡、XR 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新业态,“跟着电影去旅游”等文旅融合模式持续升温,带动电影全产业链产值已超3100亿元。

年度票房榜单前五席影片中,既有延续经典 IP 的商业大片,也有小成本方言影片《给阿嬷的情书》成为上半年最大票房黑马。对影视娱乐产业而言,年度票房里程碑及分账数据是评估影视投资项目回报、判断发行合同履行情况的重要参考;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出品方、发行方提供合同起草或纠纷处理服务时,应关注分账比例条款、保底发行协议中的票房对赌条件,以及电影院多元业态合作中涉及的 IP 授权与广告合规问题。

来源:央视网

十六

演唱会“史上最严”实名制引热议:王俊凯重庆演唱会推行“人、证、票、脸”四合一核验

2026年7月,王俊凯“当·潮汐漫溢”巡回演唱会重庆站全面推行“人、证、票、脸”四合一强实名制,购票须绑定观演人本人身份证信息,入场时同时核验身份证原件、电子票信息及人脸识别,门票不可转赠转售,被粉丝与从业者称为“内娱史上最严演唱会”。

内容摘要:主办方通过官方渠道(大麦、猫眼、飞猪)实名购票、现场“先刷身份证、再人脸比对”的双重核验机制,从购票到入场全链条拦截非法转售;同时将以往被视为“人情票”“黄牛票”的内场前排及包厢票全部按原价公开发售,被舆论评价为压缩黄牛牟利空间的行业示范举措。

票务平台同步启动高级别安全防御机制,对使用虚假设备、外挂软件及网络代理等恶意抢票行为进行实时识别拦截,相关代拍代抢行为已有法院判例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据行业观察,尽管强实名制有效遏制了传统纸质票转卖与批量囤票,但“代拍”“回流票”等新型规避方式随之出现,反映出票务市场治理仍需技术手段与法律规制协同推进。

该案例对娱乐法律行业具有参考价值:主办方在设计购票规则时对个人信息(身份证、人脸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比对、存储应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人脸识别相关规定,避免因票务安全措施本身引发个人信息保护合规风险。

来源:新浪娱乐

十七

范丞丞起诉网红司晓迪名誉权案

2026年7月,演员范丞丞工作室联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正式对网红司晓迪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系其半年内第二次因遭捏造绯闻而采取法律维权行动。

内容摘要:网红司晓迪自2026年1月起多次发布 AI 合成图片、聊天记录截图等内容,捏造与鹿晗、范丞丞等十余名男艺人存在私密关系的虚假信息,引发全网热议,相关艺人经纪公司此前已对其提起索赔200万元的诉讼并报警处理。

2026年7月6日,司晓迪再次发布打码聊天记录、视频通话截图等“实锤”预告,继续针对相关艺人进行造谣,范丞丞工作室随即委托律所对其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并已完成相关证据保全。

娱乐圈近期类似维权案件频发:演员白鹿自2025年11月起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全平台黑粉账号启动名誉维权诉讼,截至2026年7月14日已促成124个以上账号批量公开道歉;演员唐嫣就“婚变”不实传闻对20余个造谣账号提起诉讼,已于2026年6月获法院终审判决支持,被告须删除侵权内容、登报道歉并按粉丝量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述案例反映出,AI 合成图像、聊天记录伪造已成为网络造谣的新型手段,也为名誉权侵权的证据固定与法律追责提出新挑战。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代理艺人名誉权、肖像权维权案件时,应重点关注 AI 合成内容的司法鉴定固证程序、平台用户信息披露的申请路径,以及批量维权案件中如何提升举证与诉讼效率等实务问题。

来源:网易

十八

短剧演员郭宇欣与经纪公司十年合约纠纷案:法院已立案并发出诉讼期间限制令

短剧演员郭宇欣因被经纪公司东阳心乐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至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并获立案,成为7月娱乐圈热议的经纪合同纠纷案例之一。

内容摘要:据经纪公司公开声明,郭宇欣于2024年与公司签署为期十年(2024年至2034年)的全约代理合同,公司指控其自2026年初起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接洽《沉乔未晚》《春夜困渡》等影视项目、挖走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并对外谎称已与公司和平解约。

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已向郭宇欣发出警示,要求其在诉讼期间不得私接任何演艺工作,其主演的新剧《春夜困渡》因此延期开机。截至发稿,郭宇欣本人及工作室尚未就具体违约指控作出正面回应。本案系短剧行业演员与经纪公司长期全约纠纷的典型样本:短剧演员因作品产出周期短、议价能力提升快,与传统经纪公司长约模式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

娱乐法律从业者在为经纪公司或艺人起草、审查经纪合同时,应重点关注合约期限与违约金条款的合理性、“全约代理”范围的明确界定,以及诉讼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对艺人执业自由的影响边界,以降低类似纠纷发生后各方的维权及应诉成本。

来源:新浪娱乐。2026年7月刊 作者 : 娱乐法事务部秘书长 周舒柳;审核 : 娱乐法事务部主任 张萍

知恒娱乐法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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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娱乐法事务部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成立,是知恒律师事务所深耕专业化、精细化法律服务的重要布局。部门聚焦文娱产业前沿法律需求,业务覆盖知识产权、艺人经纪、项目投融资、数据合规、内容风控等多元领域,致力为文化产业提供复合、前瞻的综合法律服务。

事务部由张萍律师担任主任,张晓梅律师任副主任,顾雨佳、周舒柳、肖琴琴、徐鑫律师任秘书长。秉持“法眼观娱・知恒致远”的理念,团队以专业力量护航行业创新与合规,致力成为最懂文化产业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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