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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文豪

萧文豪WenHao XIAO

深圳办公室
办公室:
深圳办公室
工作语言:
中文、英语
行业领域:
金融与资本市场

工作经历

专业资格

香港执业律师(1999年)

中国委托公证人(2012年)

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2025年)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法律系(1996年)

社会职务

博爱医院总理(2002 – 2003年)

雁心会乐幼基金荣誉法律顾问

愿景儿童发展基金基金荣誉法律顾问

香港跆拳道协会荣誉法律顾问

博爱医院历届总理联谊会梁省德学校校董

力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08)独立非执行董事

HKE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726)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阳江市委员会委员

所获荣誉

博爱医院总理(2002 – 2003年)

雁心会乐幼基金荣誉法律顾问

愿景儿童发展基金基金荣誉法律顾问

香港跆拳道协会荣誉法律顾问

博爱医院历届总理联谊会梁省德学校校董

力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08)独立非执行董事

HKE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726)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阳江市委员会委员

经典案例

萧文豪律师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企业商务事务、复杂民商事诉讼以及监管合规案件。

在公司商事法律领域,萧律师拥有扎实而丰富的经验,在为上市公司相关交易、兼并收购、要约收购、集团重组、合资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业绩斐然,业务范围遍及香港、中国内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萧律师同时精通证券法规与上市合规事务,为披露性交易、关联交易、配股、供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及减资等事项提供全方位法律建议。除交易类业务外,萧律师能够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在公司商事法律的各个层面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导。萧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战略性法律解决方案,在助力客户实现商业目标的同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化解法律难题。

在争议解决领域,萧律师擅长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尤其精通涉及复杂公司事务、董事股东纠纷、商业合同、破产清算,以及欺诈、劳动争议、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争议。萧律师尤其擅长通过申请针对金融机构与中介机构的禁制令及第三方披露令等法律程序,以战略性的诉讼方案有力维护客户权益。

除了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外,萧律师还长期为面临刑事指控与监管调查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商业罪案调查科及廉政公署等执法机构发起的法律程序中为客户提供关键支持。萧律师在处理纪律处分程序与调查案件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帮助客户精准把握复杂法律环境的应对策略。凭借其专注细致的工作风格,萧律师始终致力于在复杂法律局势中维护客户权益,力争取得最佳案件结果。

萧律师同时具备中国委托公证人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资格,专精于涉中国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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