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海关缉私局认定偷逃税款约1300万元。经有效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从犯,量刑建议3年,缓刑,罚金9万元;
梁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走私冻品案)。侦查机关指控梁某某组织人员多次参与走私冻品,涉案货物价值约600万元。侦查阶段介入,经有效辩护,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无罪);
肖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侦查机关指控肖某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84986元。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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