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刑事、婚姻家庭、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
1、知识产权:为王某某侵犯注册商标罪无罪辩护,因注册商标存在类别争议,涉案产品与控告方所注册的注册商标存在类别不一致,而公安机关办理该案时未能分辨,经自行鉴定后发现,产品与注册商标非同一性,嫌疑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罪。
2、复杂执行:江苏XX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近600万元,已经执行到位100万,而后经执行局查控无财产可控执行,经本律师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还有四个分公司未被执行,且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虽内档显示已经出资完毕,但大部分出资均以知识产权出资,有出资不实嫌疑。
3、婚姻家庭:叶某与于某相爱八年同居八年,在爱情长跑快到终点时,于某因对外欠债独自跑路,叶某欲哭无泪,在双方商量结婚事宜时,于某父亲通过银行转账25万元到叶某账户用于购买婚房,后来婚房已买但于某跑路,双方无法再结婚,于是于某夫妻起诉叶某退还购房款,本案经法院持续三年审理,先是认定主体不符,后由中院发回继续审理,判决叶某返还25万及各种费用共计约30万元,叶某不服又上诉至中院,经本律师三年时间持续追踪,最后在中院法官共同努力下促成和解结案,共计叶某返还购房款16万元。
4、医疗事故:周某与李某某在医院生产时,因医院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周某之子出生后窒息而亡,周某与李某某与医院自行协商,医院方只愿意赔偿3万元,经本律师查看诊疗记录发现,医院方存在重大的医疗过程,经申请鉴定,因李某某在疫情时期风控,未能全程产检,因此只对医院作出同等责任的鉴定结果,最终赔偿金额67万元,远超委托人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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