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众人士须经律师转介才可委聘执业大律师。大律师与案件当事人保持距离,有助于维持大律师的公正无私及独立性。大律师须遵守“不可拒聘原则”(Cab-rank Rule)。只要客户愿意付某大律师的费用,而案件是其执业范围,不论案件的类型、性质、长短和复杂程度,他都不能拒接案件,除非大律师在处理该案时存有利益冲突或知悉一些机密的数据影响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否则不可拒绝处理某些案件。而在所有的案件中,客户都可以直接聘用事务律师,负责处理整个案件。且事务律师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办理周期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因此,我们会发现在香港诉讼案件中,通常是由事务律师对案件进行整体的统筹安排。最后,香港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汇处”的重要中心,其律师体系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香港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国际视野和对不同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在处理跨境交易、国际仲裁和全球商业诉讼等方面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香港律师体系将继续在国际法律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为此,知恒律師事務所(ZHI HENG LAW FIRM)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行业交流合作,致力于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湾区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为湾区法律环境做出贡献。